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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06 00:00
来源部门:
发布人员:教务科研处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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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重大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1〕3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自治区教育厅决定针对当前我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关键性问题,遴选、立项和建设一批自治区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重大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与条件
1、教改重大项目以高校现有区级和国家级教改项目为主体,具有先进水平。
2、教改重大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正高职称,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高的教学理论与实践水平以及创新能力。
3、教改重大项目研究期为2年,至2012年12月应取得较为显著的研究成果,具体要求见《通知》。
二、立项数量
教改重大项目在我区20所普通本科高校和15所自治区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含自治区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培育单位)中遴选推荐,每校推荐申报1项。
三、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及装订要求
1、《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重大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1份及电子文档,请于2011年5月16日前报教务科研处汇总,获得学院推荐后再报送申报材料一式6份。
2、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
附件:1.
关于开展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重大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1〕39号)
2.
《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重大项目申请书》